
中访网数据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,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《公司章程》的议案。本次修订主要涉及两大核心内容:一是根据《公司法》新规,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,原监事会职权将由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行使;二是因可转换公司债券“盛虹转债”持续转股十大期货配资公司排名,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由6,611,215,733股(元)相应增加至6,611,230,167股(元)。此外,修订案还依据最新法律法规对公司治理、股东权利、董事会运作等多处条款进行了同步更新与完善。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。此次章程修订是公司适应监管新规、优化治理结构的重要举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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